晚間看到新聞播報奧運消息,一時聽到某台的記者說:
「我國的女子柔道好手施佩均以11:21輸給哈薩克選手,無緣晉級」
我還以為是我耳殘聽錯了,這還是我第一次聽到柔道比賽有比數的…

仔細一看,記分板上面記的是
施 11
哈 21

施佩均是以一個有效輸了,而不是11:21阿XD

柔道 一本 > 半勝 > 有效 > 效果
當任何人取得一本時就取得勝利,
記分板最右邊記的是效果 左邊記的是有效,
如果有人取得半勝的話,記分板可能出現
111
可不是111分阿XD

無線四台的記者,你們可以再專業一點…!! 看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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